根據江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核查的通知》和《江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江門市財政局關于江門市新能源汽車購置地方財政補貼實施細則(2016-2020)》(江發(fā)改產業(yè)〔2019〕882號),現將我市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專項核查結果公示如下(詳見附件)。
公示期自8月24日至9月6日,共10個工作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反映,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反映情況或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請?zhí)峁┱鎸嵭彰?、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請?zhí)峁﹩挝徽鎸嵜Q(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