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修改《鶴山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管理辦法》及延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音頻解讀: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修改《鶴山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管理辦法》及延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圖片解讀: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修改《鶴山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管理辦法》及延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聯(lián)系方式:0750-8933127
一、出臺背景和意義:
?。ㄒ唬┏雠_背景。為進一步提升我市營商環(huán)境水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完善多元處理機制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臺了《鶴山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重要意義?!掇k法》補助對象為已經取得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證書,且經依法成立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聘任的調解員,通過“以案定補”方式有利于激勵調解員內生動力、穩(wěn)定隊伍,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成功率;出臺我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管理辦法,能進一步優(yōu)化我市營商環(huán)境,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wěn)定,更好服務中歐(江門)中小企業(yè)國際合作區(qū)建設。
二、修改內容:
?。ㄒ唬掇k法》第一條中關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總工會 廣東省企業(yè)聯(lián)合會 廣東省工商業(yè)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已過期,予以刪除。
?。ǘ﹦h除《辦法》第四十條關于“辦案補助時限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1月24日”的規(guī)定。
(三)根據(jù)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將《辦法》的有效期延長至2027年11月23日。
三、鶴山市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備案條件是什么?
《辦法》所稱調解組織,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趧尤耸聽幾h調解組織及其所屬用人單位的注冊地或登記地在本市;
?。ǘ┯泄潭üぷ鲌鏊氨貍滢k公設施,懸掛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牌匾,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及標準業(yè)務流程管理制度;
(三)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人員應為3人以上單數(shù);
?。ㄋ模┓蟿趧尤耸聽幾h調解組織管理規(guī)定的其它要求。
市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市行業(yè)協(xié)會等)應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其他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應經所轄鎮(zhèn)(街)予以備案并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鶴山市勞動爭議調解員的備案條件是什么?
《辦法》所稱勞動爭議調解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诮泜浒傅膭趧尤耸聽幾h調解組織中從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
?。ǘ┱{解員需持有以下資格證之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證、社會工作者資格證、心理咨詢師、心理健康指導師、勞動關系協(xié)調員證、人力資源管理師、法律職業(yè)資格證;
?。ㄈo其他不適宜擔任調解員情形。
市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中的調解員應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其他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中的調解員應經所轄鎮(zhèn)(街)予以備案并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調解員申請鶴山市勞動爭議調解辦案補助需具備什么條件?
(一)所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已進行備案;
?。ǘ┮褏⒓咏T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培訓并通過考核,獲發(f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證書;
?。ㄈ┮言谑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登記錄入調解員名冊、臺賬和鶴山市勞動爭議調解信息管理平臺;
?。ㄋ模┴斦┙o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和離退休人員不納入補助范圍。
六、調解員調解什么案件可以申請鶴山市勞動爭議調解辦案補助?
調解員調解以下勞動爭議案件且調解成功的,可以申請辦案補助:
?。ㄒ唬┮蛴喠?、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ǘ┮虺?、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ㄈ┮蚬ぷ鲿r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
?。ㄋ模┮騽趧訄蟪辍⒐t(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發(fā)生的爭議;
?。ㄎ澹┓?、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人事爭議。
七、怎樣算案件調解成功?
調解員調解勞動爭議案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調解成功:
(一)簽訂勞動爭議調解協(xié)議書并履行完畢;
(二)簽訂勞動爭議調解協(xié)議書并置換成仲裁調解書;
?。ㄈ┖炗唲趧訝幾h調解協(xié)議書并置換成民事裁定書。
八、申請勞動爭議調解辦案補助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ㄒ唬┱{解員對所申請案件的真實性負責,辦案補助審核人員對所審核通過案件的真實性負責,各類調解組織應定期將《勞動爭議調解辦案發(fā)放情況匯總表》及補助發(fā)放情況報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ǘ┩粍趧訝幾h案件如已領取勞動爭議調解辦案補助,不得因同一事項同時申領其他調解補助(即不能“一案多補”);
(三)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經費應當??顚S?,禁止挪用、弄虛作假騙取補助。對在補助申請、審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偽造編造案件騙取補助等違紀違法行為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應退回補助;情節(jié)嚴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調解員辦案補助標準和申請流程
(一)補助標準
1.簡單案件,每案補助150元。
2.普通案件,每案補助250元。
3.大型群體性案件,每案補助450元。
4.經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指派,調解員參與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過程中的調解工作,補助100元/宗。
5.促成當事人自動履行調解協(xié)議、和解協(xié)議、調解書、仲裁或司法確認裁定書等的,每件案件額外發(fā)放辦案補助50元。
6.每名調解員每月領取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辦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元。
(二)申請流程
1.提出申請。調解組織按季度統(tǒng)一收集本組織補助對象應提供材料,代為向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
2.資料審核。鶴山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負責受理補助申請。
3.審核公示。鶴山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對應提供材料和應核驗信息進行審核并反饋核查結果。對符合申請條件的補助對象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報財政部門(公示有異議進行核查并作相應處理);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4.補助發(fā)放。辦案補助原則上一個季度發(fā)放一次,因申請及審核流程等原因不能按時發(fā)放的,順延至下一季度發(fā)放。
十、調解員備案提交的證明材料
?。ㄒ唬盎静牧稀卑ㄉ矸葑C、社會保障卡、勞動爭議調解員、勞動關系協(xié)調員等證件。
?。ǘ捌渌牧稀卑ā耳Q山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備案申請表》以及曾參與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佐證材料(如調解筆錄、調解協(xié)議及現(xiàn)場調解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