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鶴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八、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鶴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鶴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以下簡稱社保局)是主管全市社會保險業(yè)務經辦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和江門市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
(二)配合上級部門擬定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規(guī)劃、目標任務;執(zhí)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負責本市社會保險基金核算、存儲、劃撥、調劑管理工作。
(三)負責社會保險關系建立、中斷、轉移、接續(xù)、終止以及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核發(fā)、稽核、內部控制、檔案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及經辦服務網絡的維護,負責本市各項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采集、統計分析。負責管理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和個人賬戶的信息資料。
(五)負責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補充醫(yī)療保險、公務員醫(yī)療保險補助、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經辦工作。
(六)開展新型農村(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險、城鎮(zhèn)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經辦工作。
(七)負責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宣傳和培訓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組織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管理工作。
(八)承擔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參保人員基本養(yǎng)老待遇、職業(yè)年金的核定與計發(fā)、辦理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職業(yè)年金托管、投資運營等事宜;負責辦理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參保人員參保登記、工資申報、養(yǎng)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接續(xù)等經辦業(yè)務。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市人社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局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社保局內設辦公室、計劃財務股、社會保險關系股、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待遇股、城鄉(xiāng)居民養(yǎng)老保險股、職工醫(yī)療生育工傷待遇股、城鄉(xiāng)居民醫(yī)療保險待遇股、信息管理股、稽核內審股9個職能股室。在職人員編制37人,實有35人,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見附件)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八、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1125.99萬元,比上年增加4203.39萬元,增長60.72%。主要原因是:一、2016年新調入兩名公務員,社保經辦業(yè)務管理經費支出增加;二、城鄉(xiāng)居民基礎養(yǎng)老金由100元/人/月提高至135元/人/月,參保繳費補貼按高、低檔次分別由40元、70元提高至80元、110元,增幅較大;三、城鄉(xiāng)基本醫(yī)療保險各級財政補助標準由380元提高至420元,個人繳費由90元提高至150元,增幅較大。四、隨著2018社保年度繳費工資的調整,各項社保繳費額將會有所增長;五、計生獎勵金標準略有提高;六、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部分項支出標準年度調整,支出增大。支出預算11125.99萬元,比上年增加4203.39萬元,增長60.72%。主要原因與收入預算增長原因一致。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7.1萬元,比上年減少8.9萬元,下降34.23%,主要原因是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預算比上年有所節(jié)約。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元;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9.8萬元,比上年減少6.2萬元,下降38.75%,主要原因是根據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規(guī)定,本部門安排公務用車、執(zhí)法用車、公務平臺用車各1輛,按照車輛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標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共9.8萬元;公務接待費7.3萬元,比上年減少2.7萬元,下降27%,主要原因:2016年,鶴山市社保局將嚴格按照中央、省、市有關公務接待的規(guī)定,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guī)定,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市人社局制定了相關財務制度,規(guī)范公務接待規(guī)定及標準,層層把關,嚴控公務接待費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47.5萬元,比上年減少3.8萬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從2016年起,公用經費標準從14250元/人/年降至13000元/人/年。其中:辦公費7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2.3萬元,會議費0.6萬元,公務接待費1.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2.6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19.58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9.58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2016年本部門占有使用車輛情況為: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2 輛、一般執(zhí)法用車1輛。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鶴山市社保局2016年沒有開展預算績效信息公開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顚S觅Y金收入等。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2016年度鶴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部門預算公開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