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山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鶴山市旅游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能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鶴山市旅游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鶴山市旅游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鶴山市旅游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鶴山市旅游局是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制定國際國內(nèi)旅游市場開發(fā)戰(zhàn)略并組織實施;組織市內(nèi)旅游資源的普查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旅游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組織實施旅游區(qū)、旅游設施、旅游服務、旅游產(chǎn)品等方面的標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赴港澳臺旅游政策的組織實施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旅游人才規(guī)劃;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我局本部門列入決算,下屬單位大雁山森林公園屬三類事業(yè)單位,不納入部門決算。
(二)鶴山市旅游局編制9人,實有9人(含雇員1人),離退休7人。下屬事業(yè)單位編制15人,實有9人,離退休1人。
第二部分 鶴山市旅游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鶴山市旅游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5年收入決算683.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83.89萬元,占100%。2015年支出決算683.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683.89萬元,占100%。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包括:
(一)基本支出197.04萬元,占28.81%,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2.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1.6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2.84萬元;
(二)項目支出決算486.85萬元,占71.19%,主要支出項目有商品和服務支出414.96萬元、對企事業(yè)單位補貼24萬元、基本建設支出27.8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20.09萬元,比上年同期支出增加,原因是基建工程項目的增加。
二、2015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收入決算683.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83.89萬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支出決算683.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683.89萬元,占100%。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包括:
(一)基本支出197.04萬元,占28.81%,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2.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1.6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2.84萬元;
(二)項目支出決算486.85萬元,占71.19%,主要支出項目有商品和服務支出414.96萬元、對企事業(yè)單位補貼24萬元、基本建設支出27.8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20.09萬元,比上年同期支出增加,原因是基建工程項目的增加。
四、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83.8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shù)減少0.33萬元,下降0.48%;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8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shù)增加27.80萬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大雁山基礎設施建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83.8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shù)減少0.33萬元,下降0.48%;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8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shù)增加27.80萬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大雁山基礎設施建設。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收入決算683.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83.89萬元,占100%。2015年支出決算683.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683.89萬元,占100%。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包括:
(一)基本支出197.04萬元,占28.81%,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2.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1.6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2.84萬元;
(二)項目支出決算486.85萬元,占71.19%,主要支出項目有商品和服務支出414.96萬元、對企事業(yè)單位補貼24萬元、基本建設支出27.8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20.09萬元,比上年同期支出增加,原因是基建工程項目的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基本支出197.04萬元,占28.81%,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2.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1.6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2.84萬元。
七、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鶴山市旅游局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jīng)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jīng)費)支出合計7.16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jīng)費支出0.77元,2015年發(fā)生因公出國(境)1次,共2人次。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5.39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1萬元,2015年發(fā)生國內(nèi)接待15次,接待人數(shù)共220人次。主要包括旅游宣傳、活動接待等。
“三公”經(jīng)費增減變化原因:2015年“三公”經(jīng)費支出合計7.1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jīng)費支出0.77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77萬元,增加原因:去年沒有因公出國(境)經(jīng)費。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與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5.39萬元,與上年同期持平。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1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53萬元,增加原因:對外宣傳推介任務加大。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144.15萬元%。
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13萬元,同比增長1.55%,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1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國有資產(chǎn)占用情況
擁有公務用車1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
取得的收入。
三、經(jīng)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
開展非獨立核算經(jīng)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jīng)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yè)收入”、“經(jīng)
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和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diào)整等因素影響工作終止,當年剩余的資金。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八、“三公”經(jīng)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jīng)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