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我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據《江門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指導意見》等文件,制定鶴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鶴山市內具有合法權屬證或者合法報批手續(xù)的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層(含四層)以上非單一業(yè)主的無電梯住宅增設電梯補助申請。
二、申請主體
住宅樓宇同意增設電梯的所有業(yè)主或住宅樓宇同意增設電梯的所有業(yè)主推選的業(yè)主代表(即增設電梯實施主體)
三、申請條件
本辦法實施有效期內,經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驗收,完成驗收備案并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電梯)》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
四、申請資料
?。ㄒ唬耳Q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申報表》一式四份。
?。ǘ┰鲈O電梯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對。
?。ㄈ┦凶匀毁Y源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等有關部門驗收備案資料及《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電梯)》復印件各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對。
(四)領取補助資金的委托書原件。
五、補助標準
七層及七層以上住宅每臺增設電梯補助10萬元;六層及六層半住宅每臺增設電梯補助9萬元,五層及五層半住宅每臺增設電梯補助7萬元,四層及四層半住宅每臺增設電梯補助5萬元。補助資金由業(yè)主協(xié)商分配,可通過以下方式分配:
(一)按增設電梯出資比例分配補貼各業(yè)主;
?。ǘ┳鳛殡娞輽z測、維修資金使用;
?。ㄈΦ蜆菍邮苡绊懙臉I(yè)主進行補貼。
六、申請程序
申請人在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電梯)》后向所屬鎮(zhèn)(街)提出申請。所屬鎮(zhèn)(街)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予以核實,并聯(lián)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在《鶴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申報表》上加具是否同意申請補助的意見。
七、支付程序
所屬鎮(zhèn)(街)及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在《鶴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申報表》上加具同意申請補助的意見后,將申報資料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審核批準后,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要求將補助資金撥付給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及時將補助資金劃撥至《鶴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申報表》確認的指定銀行賬戶。
本規(guī)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實施期間,因上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調整導致本規(guī)定與上級規(guī)定不一致的,適用上級規(guī)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