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因疫情無法回國人員委托國內(nèi)近親屬代為辦理
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手續(xù)有關事宜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及深化公安“放管服”工作,公安部推出解決疫情期間因無法回國人員委托國內(nèi)近親屬代為辦理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的應急措施,以切實解決因疫情無法回國人員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證問題。
一、受理條件
疫情期間,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無法回國人員,可委托國內(nèi)近親屬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共服務中心戶政窗口代為辦理居民身份證換領手續(xù)。
二、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以下統(tǒng)稱“委托人”)簽名確認的委托書:須寫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等基本情況,居民身份證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與委托人親屬關系,委托申請事項、聯(lián)系方式。
(二)委托人有效期內(nèi)的中國護照資料頁及所在國簽證頁復印件。
(三)委托人持委托書及本人護照資料頁合影的圖像信息;
(四)受托人居民身份證;
(五)委托人居民身份證相片檢測回執(zhí)(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的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