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鶴自然資征地字〔2024〕121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14)〔2024〕113號文批準,同意鶴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鶴山市鶴城鎮(zhèn)東坑經濟聯合社的集體土地合共0.5972公頃、折合8.9580畝。地類分別為耕地0畝、園地0畝、林地4.8990畝、草地0畝、其他農用地4.0590畝、建設用地0畝、未利用地0畝?,F將征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用地項目:鶴山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6日。
三、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鶴山市鶴城鎮(zhèn)東坑經濟聯合社的集體土地0.5972公頃、折合8.9580畝,征地綜合補償費按4.5715萬元/畝計算(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合計40.9517萬元。征地綜合補償費以現金方式支付,青苗補償由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補償給有關權利人。
四、補償登記: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于2024年4月17日前到鶴山市鶴城鎮(zhèn)東坑村(聯系人:邱文杰,8388509)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的調查結果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4)〔2024〕113號文征地批復
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征地實施單位: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
公告發(fā)布單位:鶴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征收土地公告
鶴自然資征地字〔2024〕122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14)〔2024〕113號文批準,同意鶴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鶴山市鶴城鎮(zhèn)經濟聯合總社的集體土地合共0.2175公頃、折合3.2625畝。地類分別為耕地0畝、園地0畝、林地2.9580畝、草地0畝、其他農用地0.3045畝、建設用地0畝、未利用地0畝?,F將征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用地項目:鶴山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6日。
三、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鶴山市鶴城鎮(zhèn)經濟聯合總社的集體土地0.2175公頃、折合3.2625畝,征地綜合補償費按3.2634萬元/畝計算(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合計10.6468萬元。征地綜合補償費以現金方式支付,青苗補償由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補償給有關權利人。
四、補償登記: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于2024年4月17日前到鶴山市鶴城鎮(zhèn)經濟聯合總社(聯系人:劉升龍,8388407)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的調查結果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4)〔2024〕113號文征地批復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征地實施單位: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
公告發(fā)布單位:鶴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